
【精选】施工合同锦集五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施工合同 篇1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承包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有关机关审定具有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其中:
材 料 费:______,人工费:______
管 理 费:______,设计费: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3.41%):____
其 他 费 用: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材料供应
1、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发包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承包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书面提出,发包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承包方验收,由承包方负责保管,承包方可收取发包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2、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承包方对发包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非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方。
4、承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如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承包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双方商定。凡发包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发包方自负,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承包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发包方应予承认。事后,若发包方要求复验,承包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承包方应提前三天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发包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承包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发包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安全生产:
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承包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发包方责任的,发包方负责和赔偿;属于承包方责任的,承包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工程价款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合同 篇2甲 方(业主):
乙 方(施工方):
木工装修施工合同使用说明
一、业主与施工方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施工方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业主亲自签章,并加盖施工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 四、家庭装修应找有一定经济实力,做过相应成功案例的施工方。 五、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文本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文本仅适合于木工装修施工合同使用。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律师提示】:签订合同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营业执照》及其相关资质证明、获奖证书等。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 装修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律师提示】:空格处填写甲方物业的具体位臵,面积情况等信息。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律师提示】:空格处填写甲方物业的具体位臵 ……此处隐藏3104个字……/p>
1、甲方工程项目为公益项目,资金通过募捐筹集。
2、工程施工地点:邹头坳至下营小学约270米。
3、工程施工内容:□清路基、□砌石、□填土及夯实、□涵洞接长、□水泥路面。
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和包安全等。
5、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工程款按成本价向甲方计收。
6、工期:天。
即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第二条工期
一、甲方要求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的相应费用。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四、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五、发生《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工期相应顺延。
六、因乙方原因,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人民币,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三条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
一、分项工程的工程质量要求
(一)清理路基
1、需要对路基范围内的杂草、树木清理干净。
2、需要对路基范围内的软泥清理干净。3、需要排干路基范围内的积水。
(二)砌石
1、落脚石块应采用大块石,单块重量不小于50公斤。
2、采用的块石应为坚硬石,不准采用风化石。
3、砌石堪落脚底宽为70公分,收面顶宽为40公分,临空面直立,坡面向路中心倾斜。
4、砌石堪每间隔25米设置一道沉降缝,墙身设置排水孔。
5、砌石外露面需要采取砂浆沟缝。
(三)填土及夯实
1、采用好土回填路基,禁止采用软泥回填。
2、属于水泥路面下填土应分层夯实,分层厚度不大于50公分。
(四)涵洞接长
1、清理基底软泥;
2、侧墙砌石,墙厚70公分。
3、盖板采用钢筋网+c20混凝土浇筑,厚度15公分。
(五)水泥路面
1、路面厚度为15公分,路面宽度为3米。
2、采取c20标号混凝土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料:水:175kg,水泥:343kg,砂:621kg,石子:1261kg。配合比为:0.51:1:1.81:3.68。
3、水泥采用东风水泥,砂子采取河砂,禁止采用麻枯砂。
4、水泥进场数量应经甲方代表登记验收,砂子进场应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代表同意验收后方可使用。
5、水泥路面的施工应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做好混凝土的配料、搅拌、振捣和收面等工序施工,应对路面进行拉毛处理,防止路面过滑。
二、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1、隐蔽工程:清基、落石脚等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在约定时间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如甲方提出复验时,乙方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且工期顺延。隐蔽及中间,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三、当甲方代表发现有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若乙方不整改,甲方代表可责令乙方停工直至解除合同。
四、在竣工交付前一星期交付工程质量验收整改通知单给甲方,以便对不合格项目提前维修完善。
五、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返工,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六、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7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工程量核实、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人工费,看管费每天100元人民币。
七、材料在使用前,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样品,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如发现施工期间与合同规定的材料和工艺不相符,甲方有权要求拆除重做所浪费的材料及人工均由乙方负责。
八、根据合同要求,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如甲方在施工期间对原方案提出修改意见,须及时向乙方提出修改方案,甲乙双方认可后按修改方案施工、验收、结算。
九、乙方应做好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若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十、乙方施工完毕后,做到人走场清,让甲方满意。
第四条工程计量和工程结算
一、乙方不得随意增加甲方确定的工程量。乙方应按现场的情况复核甲方提出的预算工程量,若乙方认为施工会超出预算工程量时应在施工前提出,双方再核实,最后以双方核实的为准。
二、所有的分项工程计量必须由双方在现场实测实量,双方签字认可。
三、若实测工程量大于预算工程量,则按预算工程量计价。若实测工程量小于预算工程量则按实测工程量计价。
四、乙方未通知甲方现场实测实量的工程量,甲方可以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实测实量,若已经无法实测实量,则按预算工程量的85%计价结算。五、甲方仅对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计价结算。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1、签订合同七天内,预付工程总价20%,计为元整,作为备料款。
2、单个分项工程完成后,支付该项工程总价60%。
3、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5%。
4、按工程总价的5%为质保金,计为元整;
第六条保修约定
一、保修期限为365天,自通过甲方的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二、乙方保修范围是指因乙方施工质量或加工工艺不当等因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非竣工验收后人为造成的损坏视为质量问题)的维修,如不属于以上问题造成的维修,除材料由甲方本身购买外,乙方将收取相应的人工费。
三、如乙方怠于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合同争议与终止
一、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采取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完竣工结算款,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帐号:
开户行:
帐号:
电话:
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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